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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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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企业标准2020版
发布时间: 2024-06-02 17:06:46 |   作者: 钢带管

  试样按 GB/T9647 规定做试验。试验力应连续增加,当试样在垂直方向外径变形量为 原外径的 9%时立即卸载。试验时管材壁结构的任何部分无开裂。 7.4.3 烘箱试验 7.4.3.1 试样

  从一根管材上不一样的部位切取三段试样,试样长度为 300mm 士 20mm,管材 DN400mm 时, 可沿轴向切成两块大小相同的试块;管材 DN≥400mm 时,可沿轴向切成四块(或多块)大小相 同的试块。 7.4.3.2 试验步骤与结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9647 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 3 定义 3.1 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以高密度聚乙烯(PE)为基体,用表面涂敷粘接树脂的钢带成型为波形作为主要支撑结 构,并与聚乙烯材料缠绕复合成整体的双壁螺旋波纹管。 3.2 内径 在管材上任一处垂直轴向横断面内径的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3.3 平均内径 在管材的同一断面处,每转动 90°测量一次内径,取两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单 位为毫米(mm)。 3.4 层压壁厚 在管材的波峰之间纯聚乙烯部分任一处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3.5 内层壁厚 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空腔部份的内壁任一处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3.6 螺距 管材任一相邻两波峰之间的轴向距离,单位为毫米(mm)。 4 原料 生产管材所用的原料是聚乙烯(PE 树脂、钢带和粘接树脂,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 求。 5 管材结构 5.1 管材的结构见图 1 所示。

  将烘箱温度升到 110℃时放人试样,试样放置时不得相互接触且不与烘箱壁接触。待烘 箱温度回升到 110℃时开始计时,在 110℃士 2℃下加热 60min。加热到规定时间后,从烘箱 内将试样取出,冷却至室温,检查试样有无开裂和分层及其他缺陷。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组批。 8.2 抽样

  本企业依照产品的特点、使用范围编制了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企 业标准,作为该产品的生产、质量检验、订货和采购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严格按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的要求编写而成。

  图 1 管材结构示意图 6 要求 6.1 颜色 管材颜色应为黑色,色泽应均匀。 6.2 外观 a)管材内表面应平整,外部波形应规整;管材内外壁应无气泡、无裂纹和可见杂质。 b)管材在切割后的断面应修整,无毛刺。 c)管材两端钢带切口处应在管材的同一纵向线

  注:管材长度为 6m、8m、9m、10m、12m,也能够准确的通过供需双方合同约定。长度为±20%。

  6.4 物理力学性能 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2 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

  每批管材应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 为本标准中第 6.1~6.3 条款 8.3 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材料来源、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8.3.1 型式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第 6 章中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全部项目。 8.3.2 判定规则 任何一项检验中有 1 个以上的试样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6.1~6.3 条款有二项不合格或力 学性能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标志、运输和贮存 9 标志 9.1 产品出厂时应有本公司的质量部门出示的合格证,合格证上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0.02mm 的量具测量壁厚,读取最小值。 7.3.5 螺距

  按 GB/T9647 的规定做试验。从管材上截取一个试样,旋转 120℃试验一次,取三次 试验的算术平均值。 7.4.2 环柔性

  7 试验方法 7.1 试样的预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试样应按 GB/T2918 的规定,在 23℃士 2℃条件下,对试样进行状态调节和 试验,状态调节时间不应该少于 48h。 7.2 外观和颜色

  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1mm 的卷尺测量,精确到 1mm。应以沿管材纵向测量最大值和最小值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管材的长度值。 7.3.2 平均内径 7.3.3 在管材的同一处横断面,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1mm 的量具测量管材的内径,每转动 90°测量一次,取二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7.3.4 壁厚(包括内层壁厚和层压壁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的定义、符号和缩略语、原料、分级与标

  记、管材结构与连接方式、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回填用不含石头的砂土,介质长期温度不大于 45℃的埋地排水用聚乙烯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包括雨水、污水、废水排放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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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企业标准2020版
发布时间:2024/06/02

  试样按 GB/T9647 规定做试验。试验力应连续增加,当试样在垂直方向外径变形量为 原外径的 9%时立即卸载。试验时管材壁结构的任何部分无开裂。 7.4.3 烘箱试验 7.4.3.1 试样

  从一根管材上不一样的部位切取三段试样,试样长度为 300mm 士 20mm,管材 DN400mm 时, 可沿轴向切成两块大小相同的试块;管材 DN≥400mm 时,可沿轴向切成四块(或多块)大小相 同的试块。 7.4.3.2 试验步骤与结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9647 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 3 定义 3.1 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以高密度聚乙烯(PE)为基体,用表面涂敷粘接树脂的钢带成型为波形作为主要支撑结 构,并与聚乙烯材料缠绕复合成整体的双壁螺旋波纹管。 3.2 内径 在管材上任一处垂直轴向横断面内径的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3.3 平均内径 在管材的同一断面处,每转动 90°测量一次内径,取两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单 位为毫米(mm)。 3.4 层压壁厚 在管材的波峰之间纯聚乙烯部分任一处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3.5 内层壁厚 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空腔部份的内壁任一处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3.6 螺距 管材任一相邻两波峰之间的轴向距离,单位为毫米(mm)。 4 原料 生产管材所用的原料是聚乙烯(PE 树脂、钢带和粘接树脂,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 求。 5 管材结构 5.1 管材的结构见图 1 所示。

  将烘箱温度升到 110℃时放人试样,试样放置时不得相互接触且不与烘箱壁接触。待烘 箱温度回升到 110℃时开始计时,在 110℃士 2℃下加热 60min。加热到规定时间后,从烘箱 内将试样取出,冷却至室温,检查试样有无开裂和分层及其他缺陷。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组批。 8.2 抽样

  本企业依照产品的特点、使用范围编制了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企 业标准,作为该产品的生产、质量检验、订货和采购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严格按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的要求编写而成。

  图 1 管材结构示意图 6 要求 6.1 颜色 管材颜色应为黑色,色泽应均匀。 6.2 外观 a)管材内表面应平整,外部波形应规整;管材内外壁应无气泡、无裂纹和可见杂质。 b)管材在切割后的断面应修整,无毛刺。 c)管材两端钢带切口处应在管材的同一纵向线

  注:管材长度为 6m、8m、9m、10m、12m,也能够准确的通过供需双方合同约定。长度为±20%。

  6.4 物理力学性能 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2 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

  每批管材应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 为本标准中第 6.1~6.3 条款 8.3 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材料来源、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8.3.1 型式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第 6 章中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全部项目。 8.3.2 判定规则 任何一项检验中有 1 个以上的试样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6.1~6.3 条款有二项不合格或力 学性能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标志、运输和贮存 9 标志 9.1 产品出厂时应有本公司的质量部门出示的合格证,合格证上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0.02mm 的量具测量壁厚,读取最小值。 7.3.5 螺距

  按 GB/T9647 的规定做试验。从管材上截取一个试样,旋转 120℃试验一次,取三次 试验的算术平均值。 7.4.2 环柔性

  7 试验方法 7.1 试样的预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试样应按 GB/T2918 的规定,在 23℃士 2℃条件下,对试样进行状态调节和 试验,状态调节时间不应该少于 48h。 7.2 外观和颜色

  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1mm 的卷尺测量,精确到 1mm。应以沿管材纵向测量最大值和最小值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管材的长度值。 7.3.2 平均内径 7.3.3 在管材的同一处横断面,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1mm 的量具测量管材的内径,每转动 90°测量一次,取二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7.3.4 壁厚(包括内层壁厚和层压壁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的定义、符号和缩略语、原料、分级与标

  记、管材结构与连接方式、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回填用不含石头的砂土,介质长期温度不大于 45℃的埋地排水用聚乙烯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包括雨水、污水、废水排放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企业标准2020版
发布时间: 2024-06-02 17:06:46 |   作者: 钢带管

  试样按 GB/T9647 规定做试验。试验力应连续增加,当试样在垂直方向外径变形量为 原外径的 9%时立即卸载。试验时管材壁结构的任何部分无开裂。 7.4.3 烘箱试验 7.4.3.1 试样

  从一根管材上不一样的部位切取三段试样,试样长度为 300mm 士 20mm,管材 DN400mm 时, 可沿轴向切成两块大小相同的试块;管材 DN≥400mm 时,可沿轴向切成四块(或多块)大小相 同的试块。 7.4.3.2 试验步骤与结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9647 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 3 定义 3.1 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以高密度聚乙烯(PE)为基体,用表面涂敷粘接树脂的钢带成型为波形作为主要支撑结 构,并与聚乙烯材料缠绕复合成整体的双壁螺旋波纹管。 3.2 内径 在管材上任一处垂直轴向横断面内径的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3.3 平均内径 在管材的同一断面处,每转动 90°测量一次内径,取两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单 位为毫米(mm)。 3.4 层压壁厚 在管材的波峰之间纯聚乙烯部分任一处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3.5 内层壁厚 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空腔部份的内壁任一处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3.6 螺距 管材任一相邻两波峰之间的轴向距离,单位为毫米(mm)。 4 原料 生产管材所用的原料是聚乙烯(PE 树脂、钢带和粘接树脂,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 求。 5 管材结构 5.1 管材的结构见图 1 所示。

  将烘箱温度升到 110℃时放人试样,试样放置时不得相互接触且不与烘箱壁接触。待烘 箱温度回升到 110℃时开始计时,在 110℃士 2℃下加热 60min。加热到规定时间后,从烘箱 内将试样取出,冷却至室温,检查试样有无开裂和分层及其他缺陷。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组批。 8.2 抽样

  本企业依照产品的特点、使用范围编制了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企 业标准,作为该产品的生产、质量检验、订货和采购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严格按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的要求编写而成。

  图 1 管材结构示意图 6 要求 6.1 颜色 管材颜色应为黑色,色泽应均匀。 6.2 外观 a)管材内表面应平整,外部波形应规整;管材内外壁应无气泡、无裂纹和可见杂质。 b)管材在切割后的断面应修整,无毛刺。 c)管材两端钢带切口处应在管材的同一纵向线

  注:管材长度为 6m、8m、9m、10m、12m,也能够准确的通过供需双方合同约定。长度为±20%。

  6.4 物理力学性能 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2 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

  每批管材应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 为本标准中第 6.1~6.3 条款 8.3 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材料来源、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8.3.1 型式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第 6 章中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全部项目。 8.3.2 判定规则 任何一项检验中有 1 个以上的试样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6.1~6.3 条款有二项不合格或力 学性能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标志、运输和贮存 9 标志 9.1 产品出厂时应有本公司的质量部门出示的合格证,合格证上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0.02mm 的量具测量壁厚,读取最小值。 7.3.5 螺距

  按 GB/T9647 的规定做试验。从管材上截取一个试样,旋转 120℃试验一次,取三次 试验的算术平均值。 7.4.2 环柔性

  7 试验方法 7.1 试样的预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试样应按 GB/T2918 的规定,在 23℃士 2℃条件下,对试样进行状态调节和 试验,状态调节时间不应该少于 48h。 7.2 外观和颜色

  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1mm 的卷尺测量,精确到 1mm。应以沿管材纵向测量最大值和最小值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管材的长度值。 7.3.2 平均内径 7.3.3 在管材的同一处横断面,用最小刻度不低于 1mm 的量具测量管材的内径,每转动 90°测量一次,取二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7.3.4 壁厚(包括内层壁厚和层压壁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的定义、符号和缩略语、原料、分级与标

  记、管材结构与连接方式、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回填用不含石头的砂土,介质长期温度不大于 45℃的埋地排水用聚乙烯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包括雨水、污水、废水排放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